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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法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一年 审结案件692件

2017-12-26 07:49:50陈佩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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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劲超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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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 (记者陈佩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开始后,“坦白从宽”进一步量化。2016年12月,思明法院正式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试点一年来,成效显著。昨日,思明法院通报了认罪认罚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人伦悲剧令人唏嘘,但法院审理、量刑却给人带来了一丝暖意,那是对案件主人公成长的期待。

[案例]

18岁妈妈高空抛下婴儿

去年9月11日凌晨,看到生下的婴儿不哭不动,年仅18岁的小花转身将他从七楼抛下。婴儿被发现时已经死亡,小花没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直到5天后,她接到公安机关电话,才向民警回忆了那几天的情形。

事发前,小花跟妈妈住在一起,与他们同住的还有小花的男友阿星。因为被嫌弃吵闹,事发前一天下午,阿星被小花的妈妈赶出了家门,小花也跟着离开了家。直到当天23时许,两人都没找到落脚地。因小花肚子疼,两人遂决定去投靠阿星的姐姐。

阿星姐姐家住八楼。两人找上门时,姐姐不在家。在等人开门期间,小花肚子一阵阵疼起来。“想上厕所。”小花形容那种痛感。于是,小花独自往楼下去找地方上厕所。在七楼与八楼的转台上,小花的肚子越来越痛,瘫坐在了地上,“没过多久,我感觉小腹有东西在往下坠,出血了。”凌晨3时许,一阵剧痛袭来,小花的眼前除了血还有个婴儿。“这时我才知道我生小孩了。”

小花把婴儿捧在手上,但婴儿不哭也不动。“很害怕,不知道怎么办。”在看到转台的窗户后,她把婴儿扔出了窗外。

9月11日下午,婴儿被小区保安发现。经法医鉴定,婴儿出生后系活体,因高空坠落致生命重要器官损伤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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