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交警发布城市快速路、“四桥一隧”事故数据

2017-12-26 10:37:18苏丽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危险行为2

占用应急车道

交警提醒:应急车道被视为救援的“生命线”。然而,在我市快速路、“四桥一遂”道路上,经常能遇到不少车主为超车、赶时间而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看似避开了拥堵、省下了时间,其实更容易加剧拥堵。因为前方若发生事故,而应急车道被占用,警车、救护车、清障车就无法及时赶往现场处理事故,从而造成更严重的交通拥堵,严重的还会因延缓救援致人死亡。根据规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将被处以罚款500元。

危险行为3

货车违反限行规定

交警提醒:根据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禁止在城市快速路、“四桥一遂”上通行;重中型货车禁止在7:00-9:00早高峰时段及17:00-20:00晚高峰时段进入“四桥一遂”上通行,全天禁行城市快速路。

城市快速路、“四桥一遂”上车流多、车速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在车流中穿行非常危险,影响通行安全和效率,一旦发生事故,容易引起交通主动脉瘫痪。而不按规定时间通行的大货车多为外地车,这些车辆的驾驶人不注意观察限行标志而违规上桥、进入隧道,与其他车流叠加,造成拥堵、引发事故。根据规定,违反禁令进入快速路、“四桥一遂”通行,货车记3分、罚款200元;摩托车扣车、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违反,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电动自行车扣车,罚款200元;行人罚款100元。

此外,“四桥一隧”主桥进出岛左侧行车道为小型车专用车道,其他车辆禁行。而现实中,不少货车、公交车会进入左侧车道通行。根据规定,机动车违法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罚款150元,记3分。

危险行为4

未保持安全车距

交警提醒:追尾、剐蹭等事故常见于前后车未保持安全车距的情况下。我市城市快速路、“四桥一隧”有的跨海、有的深入海底,均规定了安全限速,市民们应在规定的时速内行车,且在可控制的范围内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而遇上雨天、雾天、风大等天气,通过大桥、隧道时更应减速慢行,在变道前提早开启转向灯,提醒后车注意,避免发生事故。

根据规定,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罚款100元。

危险行为5

市民围观车祸

交警提醒:数据显示,在我市快速路、“四桥一隧”道路交通事故中,不少是由市民围观车祸而引发。围观车祸最大的危害是分散了驾驶人的注意力,从而引发新的交通事故。2016年3月28日9点许,海沧大桥出岛方向发生5车相撞事故,随后不少路过的市民围观或减速拍照,导致进出岛方向新增多起追尾事故。其中仅进岛方向就发生了5起,加剧了拥堵和险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