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过斑马线没让行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在斑马线文明礼让“黑榜”上,车牌号为闽DCT869的小型汽车最不“乖”,以重复被抓拍5次的次数,占据“黑榜”第一。可能是该小车的驾驶者着急赶路,也可能是驾驶者不熟知相关法律规定。但在斑马线前与行人“抢行”,很可能造成追悔莫及的惨剧。 今年7月21日早上8点22分左右,正是上班早高峰。司机袁女士驾驶着一辆闽D牌照的小型轿车,沿金尚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当小轿车刚行至金尚路与金盛路交叉路段的一条斑马线时,几名行人正从斑马线上横过马路,袁女士来不及反应,惨剧瞬间在斑马线上发生。 3名年轻男子——一人步行、两人骑着自行车,全都被撞倒,3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两辆自行车也当场损坏。遗憾的是,当天下午4点多,其中一名男子因医治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相关内容,若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而未停车、减速让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驾驶人极有可能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该起事故中,当事人袁女士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却未停车让行,这一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她要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提醒】 司机和行人 都要遵守规则 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出行,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从法规角度看,驾驶人和行人都应遵守规则,安全通过斑马线。 “交通参与者在交通出行中,都有应尽的法律与人道责任。”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律责任的重点在于遵循相关交通法规,安全驾驶,遵循路权。人道责任则在于避免直接或间接造成他人受到伤害。 同时,交警部门表示,在保护行人及车辆礼让行人的理念上,也必须有全面、正确的认识。在交通出行中,除了机动车要依法守规,行人本身也有应尽的责任。斑马线上发生的车辆撞击行人的事故,从路权观念来看,不见得都是车辆驾驶人的过失。但不论任何状况,当车辆发现前方有行人,即使行人违反路权规定,或违规穿越道路,只要在车辆可刹停的距离内,驾驶人有充足时间反应的,都应该及时停车避让,因为人权大于路权。 1. 驾驶员怎么做? 驾驶员行驶至斑马线前,要观察在周围行走的行人,并采取必要的避让和停车。即使行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也要尊重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行人。按照法律规定,当前方车辆停车避让行人时,后续的车辆也应停车让行,不应绕过停止车辆继续行驶。 2. 行人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指出:人行横道、天桥、地下过街通道等交通设施是行人跨越道路的合适地点。但行人必须观察行驶车辆,确认有足够跨越空间,或接近车辆即将停在人行横道之前时,才可跨越道路。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时,要继续观察接近的车辆,尽快完成跨越。 3. 无信号灯时怎么办? 在无信号灯的路口,车辆应随时做好停车准备,注意礼让行人,确认安全行车。相较于有信号灯的路口,在无信号灯的路口,司机更需要谨慎观察,注意礼让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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