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林雯)昨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央督查组来厦门开展督查调研。督查组由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发改委、国税总局等部门的相关同志组成。 昨天上午,督查组一行连续走访了同安区新民镇梧侣村和汀溪镇前格村,详细了解两个村庄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进展,就成员身份确认、清产核资、股权量化、集体用地产权归属、税收等细节问题进行了仔细询问,同时就同安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解答。 厦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始于2003年,涉及全市155个行政村和157个涉农“村改居”社区,涉及农户28.9万户。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36个“村改居”社区基本完成了集体资产改制工作。近日,我市又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导深入推进改革工作,同安区作为中央和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计划在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区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居)、村民小组股份合作制改革。 张红宇表示,厦门市、同安区比较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较好地落实了改革的各个事项。同安区经过多年实践,进行了一些改革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此次督查不仅要总结好的做法,也要理清不足之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下一步改革目标,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并按照中央新要求新战略新部署,进一步开展其他环节的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央督查组还将前往晋江、莆田等省内城市展开相关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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