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文/张翼 (厦门市同安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我国台湾地区目前实行分类税制,包括所得税系、流转税系和财产税系,以所得税为主。笔者在台湾参观考察期间,与台湾有关人士进行了广泛接触,对我国台湾地区先行的税收制度和纳税服务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台湾地区的一些先进税收工作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持续推进税制改革
“营改增”是近年来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对减少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功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台湾地区也进行了多次税收制度修正和改革。经过多次改革,台湾地区逐渐形成了以所得税、货物税和营业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基本适应了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可以说运转良好。税收制度应该与一段时间内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对未来一段时间的经济发展趋势起到调节作用,因此要通过税制设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改变来持续推进税制改革工作,以不断增进社会福利。应该说,台湾地区在推进税制改革方面的成果值得我们借鉴。
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放管服”是国务院持续推进的重要工作举措。优化服务是“放管服”的重要内容,对基层国税部门来说,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是对国务院重要工作部署的具体落实举措之一。近年来,税务部门大力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台湾地区的一些做法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比如,他们在纳税服务中心开辟专门场所,请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等机构选派优秀的专业人士,通过轮值形式现场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他们在工作场所内也设置了税务志愿者服务台,辅助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他们还通过向学校、社会招募实习人员,成立税务志愿者服务团队,引导、辅助纳税人办理各项税收业务,大大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持续壮大工作合力
近年来,随着中央一系列改革措施的落地和深化,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之间,税务机关与公检法、财政、工商、商务等其他部门之间,税务机关与银行、涉税中介等其他机构组织之间逐渐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协调和配合机制,税收工作合力已经基本形成。我国台湾地区也有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值得我们参考。在税收监管人手较少的情况下,为促使纳税人申报信息相对真实,台湾地区充分利用社会中介力量来完成对会计信息的审核,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签证与核查制度。这种做法不仅节省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提高了税务行政效率,节约了税收征收成本,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同安区国地税联合推动了税收网格化服务工作,依托社区网格员队伍把税收工作延伸到了社区,税收网格化服务工作初见成效,多方治税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可以说,这种工作思路与我国台湾地区借助外部力量强化税收工作合力的做法不谋而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