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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买毒品自己跟着"玩一玩" 男子涉嫌贩卖毒品罪

2017-12-16 17:28:52戴舒静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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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戴舒静通讯员黄可嘉)一听有人要托自己买冰毒,还可以分一点给他“玩一玩”,男子林某十分上心,深夜从翔安驱车到龙岩“拿货”。剩下的钱,还被他私吞了。近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林某被翔安区检察院起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林某是龙岩武平人,暂住在海沧新阳。他先后因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被判处徒刑。出狱后,他仍摆脱不了毒品的诱惑。

去年11月初,翔安人洪某(另案处理)找上林某,询问他能不能买到冰毒,还约他“到时一起玩一玩”。林某当时没渠道,但对这件事一直挺“上心”。

不久,他的另一名朋友给他打来电话,说到龙岩可以买到冰毒,问他要不要一块去,林某一口答应,当晚就打车来翔安找洪某。后者无法前往,便指派了一个“小弟”,同时将自己的车借给他们,并给了2000元,让他买十小包冰毒。随后,林某一行连夜赶到龙岩,找到了对接人。

因对方一下子没那么多货,林某便以每包200元的价格,买了7包,剩余的600元,被他私吞了。回到翔安后,他们在洪某的店内一同吸食冰毒。其间,林某觉得不过瘾,中途还出去嫖娼,随后继续回来吸食。

翔安警方获悉线索后,很快将林某捉拿归案。当天,林某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十五日,随后,翔安警方对林某贩卖毒品一事立案侦查。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林某贩毒证据确凿,违反了我国刑法,对其依法提起公诉。今年6月16日,翔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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