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昨日,厦门市召开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副市长张毅恭讲话。
厦门市正在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农场改革相关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张毅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农场改革的重大意义;突出重点,把握改革目的,坚持改革原则,抓好改革关键,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垦国有农场改革;强化领导,盯紧进度安排,抓好宣传培训,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近期目标:2018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任务时间表
2017年
要在全市范围启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2018年
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并着手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9年
基本完成全市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股权量化工作
2020年
基本完成全市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居)股份合作制改革
厦门日报讯(记者林雯)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化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近期目标是在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并着手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
厦门市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厦门发展实际,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意见》要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以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村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为原则,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作为全国和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同安区目前已经率先启动实施相关工作,计划在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区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居)、村民小组股份合作制改革,并进一步为全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做出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