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陈佩珊通讯员蔡浅林)今年10月,在某快递分货点干了半个月搬运工作后,小强(化名)向负责人阿根(化名)提出辞职。因为结算时少拿了100元,辞职后的小强还是天天到公司“打卡”,向负责人要说法。 结算工资起纠纷 10月中旬,小强受雇于阿根,在马巷某快递分货点从事搬运工作。半个月后,小强以不堪重负为由提出辞职。阿根同意并根据小强的实际上班天数结算了工资,最终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1500元支付给了小强。 收到这笔钱,小强并不满意,因为少了100元。他在微信里跟阿根反映了此事,但对方坚称工资已如数发放。次日,小强直奔公司与阿根理论,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强表示,若不补齐这100元,他将天天到公司找阿根。此后的半个月,小强天天到公司向阿根“讨债”。他还找到快递公司总公司要求主持公道,总公司通过员工上下班打卡系统查询核对,认为工资计算结果无误。随后,小强来到马巷司法所寻求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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