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搬运工和老板因百元薪资起争执 调解员换位思考解纠纷

2017-12-15 07:40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陈佩珊通讯员蔡浅林)今年10月,在某快递分货点干了半个月搬运工作后,小强(化名)向负责人阿根(化名)提出辞职。因为结算时少拿了100元,辞职后的小强还是天天到公司“打卡”,向负责人要说法。

结算工资起纠纷

10月中旬,小强受雇于阿根,在马巷某快递分货点从事搬运工作。半个月后,小强以不堪重负为由提出辞职。阿根同意并根据小强的实际上班天数结算了工资,最终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1500元支付给了小强。

收到这笔钱,小强并不满意,因为少了100元。他在微信里跟阿根反映了此事,但对方坚称工资已如数发放。次日,小强直奔公司与阿根理论,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强表示,若不补齐这100元,他将天天到公司找阿根。此后的半个月,小强天天到公司向阿根“讨债”。他还找到快递公司总公司要求主持公道,总公司通过员工上下班打卡系统查询核对,认为工资计算结果无误。随后,小强来到马巷司法所寻求帮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