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环保局:善用环保专项资金 打赢生态环保攻坚战

2017-12-05 16:25:40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华夏电力主动落实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厂区内看不见冒烟的烟囱,闻不到刺鼻的气味,听不见扰民的噪声。

  环保执法人员爬到高处的烟囱平台上,对某热电企业进行烟气检测。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 记者 黄璜 见习记者 许晓婷 图/通讯员 陈晓强邓秋艳(除署名外))在项目入库、严格审核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简化企业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流程;设立“领跑者”激励制度,对污染治理有突出贡献的项目最高可申请到500万元的补助……近日,修订后的《厦门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厦门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正式施行。这将充分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的经济杠杆作用,有效促进全市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这一举措,充分展现了我市环保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十九大报告中浓墨重彩地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重点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变革、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市环保局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并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此次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充分引入创新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通过一系列激励机制,让污染治理成为企业自愿自觉自发的行为,让各方携手打好、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