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陈军 通讯员 熊毅平)没有卖药资格也没有处方,卖的“止咳药水”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女子从中获取暴利。近日,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廖某批准逮捕。 7月7日下午,廖某按照和买家的约定,来到马垅天桥下。这个买家是廖某的“老主顾”,先后从其手中买了十多次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按照规定,该口服液必须凭医生的处方在医院或者药店购买。这一回,这个买家一次性买了15包,廖某收取105元。就在廖某准备离开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调查发现,廖某并未取得从医资格或是销售国家管制药品的资格。她辩解,她所卖的口服液是止咳药水,是以前开诊所时剩下的,她知道药品中含有可待因成分,但不知道可待因是管制药品。而买家则说,他是因为生病才服这种口服液的,服用后感觉很兴奋,他通过别人的介绍认识了廖某,之后只要需要就会找廖某买。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可待因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合理服用容易成瘾,因此,非法贩卖含可待因成分的药品构成贩卖毒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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