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平原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同法宣)学员在考驾照时突然晕倒,车撞坏了不说,人也被撞进了医院,这个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近日,同安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么一起案例。 【起诉】 学员称驾校违背其意愿报名 去年3月18日,黄女士在参加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二考试时突然晕倒,导致车辆失控撞墙,她自己也被当场送医急救,共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1万余元。 出院后,黄女士将驾校、市交警支队和保险公司一并诉至同安法院,以自己被侵权为由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驾校和交警支队按照60%的比例连带赔偿。 黄女士的理由是,虽然晕倒是她自身健康原因所致,但驾校和交警支队均有过错。她指称,驾校未经她同意就自行预约考试时间,考试当天她明确表示过身体不适,但教练还坚持让她上场。入场后,交警支队没有要求她提供体检报告,也没有询问她的身体状况,在她晕倒、车辆偏离正常路线行驶的危急关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事故发生,因此有不可逃避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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