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学员驾考时突然晕倒致车祸 状告驾校和交警索赔

2017-12-01 09:34  谭欣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制图/张平原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同法宣)学员在考驾照时突然晕倒,车撞坏了不说,人也被撞进了医院,这个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近日,同安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么一起案例。

【起诉】

学员称驾校违背其意愿报名

去年3月18日,黄女士在参加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二考试时突然晕倒,导致车辆失控撞墙,她自己也被当场送医急救,共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1万余元。

出院后,黄女士将驾校、市交警支队和保险公司一并诉至同安法院,以自己被侵权为由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驾校和交警支队按照60%的比例连带赔偿。

黄女士的理由是,虽然晕倒是她自身健康原因所致,但驾校和交警支队均有过错。她指称,驾校未经她同意就自行预约考试时间,考试当天她明确表示过身体不适,但教练还坚持让她上场。入场后,交警支队没有要求她提供体检报告,也没有询问她的身体状况,在她晕倒、车辆偏离正常路线行驶的危急关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事故发生,因此有不可逃避的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