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 (文/记者 赖贵旺制图/邱艺锋)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了解到,今年1月1日至11月27日,厦门共查处违法变更车道261546起,违法借道96起。其中,违法变更车道的多为车辆压了实线或者双实线。变更车道和借道行驶有什么区别?借道行驶或者变更车道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对于违法借道行驶和变更车道处罚有何不同?对此,本报记者采访厦门交警,为您进行了详细梳理。
【交警释疑】
二者有何区别
借道主要是指借用对面车道
变道是指变更到同方向车道
近日,厦门晚报《我要说》栏目刊登了一张拍客“福气千金”所拍摄的照片,该照片摄于11月20日晚上7点10分左右,地点位于新华路往华侨酒店方向,一辆公交车借用对面车道后强行并道。
对此,厦门交警表示,这辆公交车的行为属于借道行驶,但要判断车辆是否属于违法借道,要根据当时的现场情况来判定。交警说,变更车道和借道有着很大的区别。变更车道是指车辆在同向行驶的情况下,从一个车道变更到另一个车道。而借道行驶主要是指借用对面方向的车道(路面标线为黄色虚线)或者非同一类型车道行驶。
厦门交警表示,违法变更车道的行为较常见。但是借道行驶比较特殊,如果车辆正常借道行驶,也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借用对面车道,不影响后方车辆正常行驶,这种情况将不会被处罚。如果车辆在原来车道行驶,不是在前方施工或者遇到交通事故的特殊情况借用对面车道,在后方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产生交通事故,这时候借道车辆要对事故负全责。
遵循什么原则
【借道】
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
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
借道或者变更车道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厦门交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机动车借道应当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违法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根据相关规定记2分、罚款300元。
【变道】
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违法变更车道或罚款300元
根据相关法律,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更不得压实线或双实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机动车违法变道,根据相关规定罚款300元或记3分、罚款1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