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抓早抓小有效运用谈话函询 在激发基层监督能力的过程中,第一派驻纪检组不断向纵深推进,注重践行“第一种形态”。日前,灌口镇东辉村负责人收到了第一派驻纪检组寄来的《关于请作出书面说明的函》,要求书面说明挪用帮扶资金相关情况。一开始收到函,该村负责人还不太明白,十分不解为什么被要求做说明。 “首先这笔账没有按规定专款专用,村民的利益没有及时得到保障;其次,你作为党支部书记,主体监督责任没落实到位,虽然不是直接经办人,但对村账未严格审核把关,产生了漏洞。”纪检组负责人刘康语重心长,“村干部直接面对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职不论事大事小,咱们既然在这个位子,是老百姓选上来的,是群众的信任,就意味着要多一份担当,多一份谨慎,你说是不是?” 一席话后,东辉村负责人茅塞顿开,感慨“村干部越发难当”,但表示将举一反三,以此为抓手强化村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这样的函询谈话只是集美区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的一个工作缩影。据悉,该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派驻优势,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积极有效开展谈话函询,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如针对今年8—9月集美区委精准帮扶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该派驻纪检组共谈话函询了6人次。 刚接受过谈话函询的灌口镇综合服务中心经管站负责人洪亚色严肃而又风趣地说,谈话后,他才幡然醒悟,作为现任部门负责人,未及时督促、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出规范的整改措施,业务监督把关的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一开始我还很疑惑,认为自己平时一直认真对待工作,没有违法乱纪,纪检组是不是找错人了?”“这次谈话让我意识到的确失职了,这也是对干部的负责和保护。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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