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居环境再优化 厦门将进行第二轮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综合整治提升
厦门市第一轮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综合整治提升取得良好成效,助力“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惊艳世界。这是提升后的湖滨北路绿化景观。(本报记者王协云摄)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吴海奎) 去年“莫兰蒂”台风后,厦门市结合灾后重建,对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进行了一轮综合整治提升,助力“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惊艳世界。近日,记者从市市政园林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宜居度和承载力,我市将进行第二轮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综合整治提升,2018年3月1日前进场施工,预计到2018年10月30日前竣工。
据了解,第二轮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综合整治提升的主要项目包括“城市主干道市政设施及绿化提升”和“结合立面改造实施片区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改造提升”。
按照计划,2018年3月1日前,主体工程要进场施工;2018年9月30日前,要完成工程收尾;2018年10月30日前,要完成竣工验收、移交。目前,具体的工程方案正在设计中。
为加快推进第二轮综合整治提升工作,11月22日,市市政园林局召集各区各相关部门召开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第二轮综合整治提升时间紧,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和目标,相关工作要马上开展起来。要加强宣传、解释和引导,要明确告知施工时间,在施工地段放置提示牌,标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等。要防止大拆大建,减少浪费破坏,能用的原则上都保留,能不开挖的尽量不开挖,防止过度设计,在适合的地方可以适当添加一些小街景。各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交通组织工作,尽量减少对市民的影响。
第二轮提升主要项目
城市主干道市政设施及绿化提升:计划对厦禾路、云顶路(枋中路―莲前东路)及环湖里大道(枋湖北―莲前东路)3条主干道进行路面白改黑、沥青路面改造、过街设施美化及架空线缆化等改造,并计划对本岛市政天桥/桥梁等进行垂直绿化改造。
结合立面改造实施片区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初步梳理思明区禾祥东片区、湖里区江头片区、同安老城区、翔安火炬片区等多个片区,及集美区、海沧区的天桥、立交桥、高架桥及部分道路进行市政设施与绿化提升。
【链接】
园林绿化条例
今年有望完成修订
今年来,市市政园林局牵头起草了《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草案)》、《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参与修订《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草案)》。其中,前两部法规已颁布实施,《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草案)》接受了二审,有望在今年内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