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鼓浪屿迎申遗成功后第二次市容整治 岛上居民:路好走多了

2017-11-27 07:16:51雷妤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原标题:鼓浪屿迎申遗成功后第二次市容整治 岛上居民:整治过后路好走多了

  城管拆除违规的店招设置。记者 雷妤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林庆丰)前天阴雨绵绵,鼓浪屿钢琴码头,市、区104名联合执法人员如期而至,再为鼓浪屿的“颜值”而来。

鼓浪屿申遗成功后,市城管执法局于本月12日在鼓浪屿组织开展第一次大规模的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前天鼓浪屿迎来的是市容环境第二次集中整治。

此次在第一次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联合执法人员针对占道经营、跨店经营、违规店招等加大查处力度,由市执法局直属各大队、鼓浪屿管委会、街道、思明区执法局、鼓浪屿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协同,共同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商户意外

“这么大的雨你们也来”

虽恰逢恶劣天气,整治行动依然如期进行。上午10点,联合执法队伍从龙头路出发,依次巡查每一条街巷。

在鼓浪屿菜市场旁,一排店面跨店经营的现象被发现。由于店铺较为狭窄,店主将商品摆在店铺之外。以往每逢执法人员出现,店主就将物品收回店铺内,等执法人员离开,又摆放出来。

“下着那么大的雨,你们也来?”面对突然出现的执法人员,店家们有些意外,欲故技重演。然而,这次执法人员除劝导外,还严格执法,暂扣了部分占道经营用具,并将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

小苏是从小生长在鼓浪屿上的居民。在他看来,岛上秩序应人人遵守,“以前大家把商品摆在外面,路都很难走。现在城管部门进行整治后,路好走多了。”小苏认为,商家不能采取占用公共区域扩大经营面积来谋利的手段,城管部门应对此加大打击力度。

整治店招

对拒改商家精准执法

除整治跨店经营外,违规店招也是这次整治的重点之一。记者注意到,此次整治除了在一街一巷逐步推进外,还针对一些拒不改正的商家进行了精准执法。

市市容考评办副主任冯德财告诉记者,他们一周至少两次派人到鼓浪屿上进行暗访,并整理出了一些问题清单。

在龙头路的一家丝绸店,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在已有店招的基础上还悬挂了其他招牌。虽然此前已经劝导多次,店家还是没有自行拆除,于是在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直接强制拆除。

限制进岛

违规将被列入黑名单

此次整治中,联合执法人员劝导纠正跨店经营128家,门洞经营9家,流动摊贩6摊,噪音扰民9家,暂扣广告牌68个,置物架27个,桌椅、木板、海鲜盆等21个,并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两起,拆除违章广告、乱张贴220余块,面积约90平方米,责令商家当场自行整改50多块。

“我们要彻底扭转以往整治行动容易产生的‘一管就好,一松就反弹’的现象,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宣传劝导与依法处罚相结合,不断完善、坚持各项长效机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查处处长傅文顺说,对于屡教不改的行为,他们还将从重进行处罚,如对占道经营问题将可按照最新出台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条例》规定,立案处以每平方米500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市、区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推出创新举措,探索将违规商户、摊贩列入黑名单,属本地居民的将不再允许走居民通道上岛,属外地居民的将限制入岛,不断提高管理成效,维护景区的良好秩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