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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所工作人员陈志宏违纪案例剖析

2017-11-24 11:01:22夏纪轩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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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幻的美梦以权谋私终成空

陈志宏也曾是一个追求上进,工作认真,渴望成功的年轻人,他原本可以通过正道实现梦想,但他却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路径――以权谋私,大肆收受贿赂。

陈志宏美梦的破灭,源于海沧区纪委在查处一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时发现的问题线索。事实上,去年下半年以来,陈志宏就隐约感到情况不妙,因为他长达8年的工作岗位被调整,不再负责配合征地拆迁房屋产权初查工作。

“我认错、悔罪,只是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在与陈志宏剖析其违纪原因时,他狠狠地抽着烟,说到痛心处,总是不经意地费力咳嗽,在烟雾与咳嗽声中沉默。

2008年,海沧土地所让他负责对海沧街道、新阳街道被拆迁房屋产权情况进行核对、确权,具体工作就是对街道征迁办移送的《海沧区农村房屋征收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进行初查,对被征收人提供的土地与房屋权属证书(或有效批准文书)与国土资源档案资料进行核对,实地核查房屋实际情况,拟制情况调查报告,做好《登记表》的出档和后续审批报送工作。

开始的几年,陈志宏还比较“老实”,但在2012年以后,随着海沧区大开发大建设,大量的房屋要被拆迁补偿,大量的拆迁户需要安置,陈志宏手中初查权的“含金量”越来越高。那些急于想拿到拆迁安置补偿款,早点签订补偿协议,获取优先挑选好房源机会的拆迁户纷纷找上了陈志宏,请托他早点做好《登记表》的初查并及时出档、报审。

“2012年前后,一个朋友给我打招呼,请托我加快办理一个拆迁户房屋产权的初查,我答应并办理了,事后为了表示感谢,这位朋友转送我2万元。”这是陈志宏收受的第一笔“人情费”。

从那时开始,陈志宏尝到了权力的滋味,权力带给他“有面子”的虚荣和伸手可得的金钱利益,让他有种啃骨吸髓的快感和虚幻,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坦承在初查过程中对“送了钱的”进行“优先安排”“抓紧安排”“用最快的速度进行确认、出档”,甚至“打电话给拆迁公司,要他们尽快送件” 。

2012年,是陈志宏受贿最疯狂、数额最多的一年,受贿金额达数十万元,其中,他的一个“好朋友”周某为请托之事先后送给他39万余元。此后陈志宏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从2012年到2016年,他先后收受数十名相关人员的贿赂。

他的严重违纪行为,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让一些“关系户”优先甚至插队享受到了政府拆迁安置的利好,侵害了一些拆迁户的权益,带坏了社会风气,进而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多行不义必自毙。陈志宏最终因罪行败露导致美梦破灭,有人说他“用六年的风光‘揪着一颗心’享受美梦带来的快感,却要用余生的岁月去体验终身难忘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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