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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呼吁市民文明养狗、遛狗

2017-11-24 07:22:25雷妤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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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不拴狗链

前日17时,夕阳西下,在筼筜湖西堤旁,狗狗们在草地上追逐玩耍,主人们在一旁惬意聊天。草地旁边,一名男子身后跟着两条体型较大的犬只,没拴狗链的狗狗在肆意奔跑。

“这是我们最常遇见的不文明行为。”市执法局三大队执法人员介绍,给狗狗拴上狗链,不仅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也是对狗狗的安全负责,“有些狗主人觉得狗狗在家里待一天了,应该出来跑一跑,但是犬只走失或出车祸,大多数是因为没拴狗链,如果真爱你的狗,请为它拴上狗链。”

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以口头教育为主,同时发放了文明遛狗的材料。

  文化艺术中心,随意走动的小狗。

问题二不清理狗粪

每天傍晚,文化艺术中心西侧的草坪便成为狗狗们的娱乐场所,一到周末,狗狗可以达到十多只。

“我常常来这里散步,但是从来不敢坐在草坪上,到处都是狗屎。”市民陈先生对不文明养狗的行为深恶痛绝。

三大队执法人员介绍,不清理狗粪便也是常见的不文明遛狗行为。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他们只要遇到都会及时劝导。按照《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未即时清除犬只污物可罚款200元。

未清除狗粪便可罚款两百元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未按照规定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或者未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的,依照《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从重处罚。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加大了不文明遛狗的处罚力度,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未按照规定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或者未及时清除犬只粪便将被从重处罚。如“未佩束犬链或未由成年人牵领、看管的”原本情节轻微的被处1000元以下罚款,今后将提高为处以1000元—2000元罚款或吊销养犬登记证、对犬只予以没收;“未及时清除犬只污物”可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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