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购车后可在4S店办理临时号牌 厦门有27家4S店取得核发资格

2017-11-23 07:18:51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林冯)市民在厦门买了新车,如果急着开车上路,经授权的4S店可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以下简称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当场制作,立等可取。昨日,厦门市交警支队对实施临时行驶机动车号牌新规进行解读,并核发出首张临时号牌。

27家4S店取得核发资格

晨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市民买了新车,需到注册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如需申请临时号牌,则由车管所核发,市民要一两天时间,才能拿到临时号牌。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临时号牌的管理,规范临时号牌核发,方便市民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推行委托汽车销售单位核发临时号牌工作,厦门市交警支队积极推进此项工作。截至目前,厦门共有27家汽车销售单位取得了核发临时号牌的资格,其中3家汽车销售单位已能办理临时号牌,分别是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经警方授权的汽车销售单位可接受车主委托,直接核发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当场制作,立等可取。为车主临时上路行驶提供便利,无需再跑到车管所申请。昨日,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核发出第一张临时号牌。

根据新规,汽车销售单位应当在交警支队授权范围内,为本单位已销售的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汽车,或未销售的需在汽车销售单位间调货的汽车核发临时号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