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刘哲姝 厦门晚报讯(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戴爱珍)男子在网上与人约好,要买对方的二手摩托车,见面时,他居然抢过摩托车夺路而逃。男子蒲某因抢夺罪被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他被翔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作案:趁车主低头之机,骑上车子就走 蒲某今年23岁。今年4月份,他想要买一辆二手摩托车代步,于是登录一个二手车交易软件,发现有个卖家正好要卖一辆二手摩托车,卖家离他的住处很近,他就和对方联系,说自己想买这辆车,对方同意以5200元成交。 两人约好在海翔大道的一个公交车站见面。当天中午12点左右,卖家骑着摩托车如约而至。蒲某看了一下摩托车的外观,觉得挺满意,便提出要看一下摩托车的相关证件。卖家没有怀疑,给蒲某看了证件。 就在卖家低头收证件的时候,蒲某油门一加,骑着那辆摩托车扬长而去。卖家追了一会儿没追上,打蒲某的电话,电话关机,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急忙报警。 之后卖家多次联系蒲某,但一直联系不上,他登录二手车交易软件,发现蒲某已将他拉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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