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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厦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出台

2017-11-22 10:32:32李芳芳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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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4:特殊群体的专项补助不占额度

新办法还有一大变化,在认定低收入家庭时,不计入家庭收入项目所得的金融资产,在计算家庭财产时应予以扣除。

这是什么意思呢?厦门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里提到的金融资产,指的是一些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群体的专项补助,比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不计入家庭财产。

另外,申请人若有不配合经济状况核对,故意隐瞒家庭经济状况,转移或放弃财产、收入、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行为,将不予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变化5:统一了困难家庭审批程序

新办法还将低收入家庭与特困、最低生活保障等经济困难家庭的审批程序保持协调一致。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人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委托居(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此前的三级审批,也简化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民政部门两级审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示时间从不得少于15天缩短为不少于7天,区民政局由审批过程中公示改为审批事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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