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下月起按1执行

2017-11-19 08:12:21余健平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余健平)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告,自下月1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1执行。这意味着,部分职工的可贷款金额会因为系数的上调而增加。

目前,厦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贷款使用率低于7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75%―95%时为1;95%―100%时为0.8;高于100%时为0.6。

通告指出,截至2017年10月31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连续3个月低于95%。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需住房需求的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1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是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参数之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系数调整后,直接受影响的就是公积金贷款额度。

据介绍,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贷款年限、账户余额和流动性调节系数均有关系。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超出最高可贷额度的情况下,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上调,部分职工的可贷款金额会因为系数的上调而增加。

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对厦门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贷款额度没有影响,厦门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仍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家庭保底额度保持20万元不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