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 正文

“同安封肉”集体商标授权厦门五家企业使用

2017-11-16 23:53:17文洁 韩超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16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文洁 通讯员 韩超)有种美食,被央视《舌尖上的中国2》倾力推荐,用黄布(或纱布)包裹,形如玉玺,入缸烹八个小时,方能上桌,香味扑鼻,肥而不腻,食后余味绕梁,这便是同安封肉。它是同安乃至闽南地区美食响当当的代表。16日下午,同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同安封肉”集体商标授权给5家企业使用,今后,“同安封肉”生产企业只要经正式授权,就可以用上统一商标了,消费者也可安心吃上正宗的同安封肉。

在下午的授权仪式上,厦门市同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与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香根堂食品经营部、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厦门北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香满堂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意将“同安封肉”注册商标授权给这5家企业在5年间无偿使用。

同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专员许子翼说:“接下来也欢迎有志于推广“同安封肉”品牌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到我们个体劳动者协会申请使用商标,共同为推广知名美食品牌做贡献。”

授权之后,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后续监管,要求被授权企业严格遵章守纪,让老百姓能够放心享用这个产品,打造同安封肉品牌文化。

同安封肉是一个商标,也是一个悠久的菜肴名称,是厦门同安、翔安等地区人们办喜事或建新房的筵席中总少不了一道特色菜,不少侨胞回乡探亲时,也一定要吃这道家乡的特色菜。为数不少的当地人以经营“同安封肉”为特色菜的餐饮业为生。

此前,同安封肉遭到恶意注册为“同安封”商标,并直接影响到当地相关行业,同安区政府大力支持同安区个体协并拨款4万元,委托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争议,并以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名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同安封肉”商标,经过多年的努力终获成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