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福乐家园的学员们在做手工。
厦门晚报讯(记者谢雨真通讯员梁哈榕)近日,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各区“福乐家园”和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服务对象的条件和补贴标准等均有调整,将惠及更多有辅助性就业需求的残疾人。
之前,“福乐家园”的服务对象年龄限制在18-40岁,而根据此次《通知》内容,各区“福乐家园”的服务对象年龄放宽至就业年龄段。此外,各区“福乐家园”和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服务对象的残疾等级可放宽至重度残疾人,但须生活能够基本自理,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退休或其他养老待遇的残疾人,允许其在“福乐家园”和职业援助中心参加庇护劳动和训练,直至享受退休待遇。
在补贴标准方面,按照《通知》要求,各区“福乐家园”和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服务对象的伙食和交通津贴、午餐补贴及劳动津贴统一调整为劳动津贴及出勤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30元,之前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此外,在各区“福乐家园”和镇(街)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的残疾人还可按规定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介绍,目前全市“福乐家园”和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的服务对象约1100人,随着条件放宽和补贴标准提高,应该会有更多残疾人进入辅助性就业机构。相关部门未来会考虑由一些民间力量参与承办辅助性就业机构,让残疾人有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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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性就业机构助残疾人融入社会
为什么有的残疾人需要到辅助性就业机构工作?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介绍,相对来说,有的残疾人状况较好,基本可以正常工作,比如听力障碍或肢体残疾等;有的残疾人状况较差,如精神和智力方面的残疾,他们较难融入社会,辅助性就业机构可以为他们营造一个庇护性的环境,又能够让他们工作。像“福乐家园”和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这类辅助性就业机构,就能给残疾人一个过渡性就业的平台。在这里工作,可认识一些同事,相当于一个小社会,有的残疾人经过一定康复训练后,甚至可以走向社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