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福乐家园的学员们在做手工。 厦门晚报讯(记者谢雨真通讯员梁哈榕)近日,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各区“福乐家园”和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服务对象的条件和补贴标准等均有调整,将惠及更多有辅助性就业需求的残疾人。 之前,“福乐家园”的服务对象年龄限制在18-40岁,而根据此次《通知》内容,各区“福乐家园”的服务对象年龄放宽至就业年龄段。此外,各区“福乐家园”和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服务对象的残疾等级可放宽至重度残疾人,但须生活能够基本自理,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退休或其他养老待遇的残疾人,允许其在“福乐家园”和职业援助中心参加庇护劳动和训练,直至享受退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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