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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

2017-11-06 08:57:38薄洁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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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实地检查党政机关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情况。

厦门日报讯(记者薄洁)紧盯公务接待餐桌上的作风问题,防止“舌尖上的腐败”。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再次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公务接待专项督查,检查组深入岛内外,实地检查了16家党政机关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情况。

这种“1+X”专项督查,也是我市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检查表明,我市党政机关对国内公务接待的落实情况良好,但也发现部分疑似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察局已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进一步核查,问题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检查组发卷出“考题” 被检查单位顺利通过

实地走访、查看台账……连日来,检查组深入部分区政府、市直机关、街道办等岛内外党政机关,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的重点内容是:学习贯彻《厦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情况;有无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在接待中有无违规饮酒及购买使用香烟、高档食材情况;接待工作是否规范,审批、报销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应当填写     ,连同    ,报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在湖里区禾山街道办事处,检查组刚一抵达,就发出了一份“考卷”。突如其来的“考试”,却没有考倒该街道党政办的负责人。“这题选A,分别是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派出单位公函或接待单位邀请函。”该负责人交出了满分答卷,“实施办法一出台,我们街道就立即组织学习,在公务接待中坚决按照实施办法执行。”

相比以往的督查活动,以问卷调查的形式,给被检查单位出“考题”,是此次专项督查的一项新招。10道“考题”,都与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密切相关,以此检验相关单位《厦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情况。值得肯定的是,在此次专项督查中,16家被检查单位均顺利通过了这项“考试”。

核查台账检查仓库  被检情况总体规范

“你看,审批表和清单都填写了,派出单位公函也已经附上,支出费用都在规定的标准内,总体上做得比较规范。”在湖里区政府,检查组检查了该区今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重点查看了接待报销凭证和相关手续,未发现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行为。

食堂是检查重点之一。在湖里区政府机关食堂,检查组调取了食堂每天进出货的台账和菜单等,逐一核对,检查是否有购买使用香烟、高档食材情况。检查组还对食堂仓库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存放烟酒等物品。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组重点查看了该局今年公务接待的相关台账,检查发现该局接待程序把关严格,认真履行“先审批、后接待”的工作流程。

“管理有序、到位,不仅按要求填写了相关凭证,还附上了每笔公务接待的菜单,每项开支明细也都很清晰。”在市海洋与渔业局,该局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的举措,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

连日来,检查组还检查了思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翔安区政府、筼筜街道办、新店镇政府、市社科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总体检查情况良好,但仍发现有的单位未严格落实“先审批、后接待”以及部分疑似问题线索。目前,市纪委监察局已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进一步核查。

【链接】

印发《办法》 严明纪律

今年6月,我市正式印发执行《厦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严明纪律,规范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

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或邀请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应当填写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或接待单位邀请函,报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派出单位、接待事由、活动安排、经费预算、是否协助安排住宿、日常用餐及标准等。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同城公务活动一般不安排用餐。跨岛内外以及岛外非相邻区(海沧区与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与翔安区)之间参加会议、培训、调研、检查工作等临时性公务活动视情况可安排简餐。安排简餐的接待单位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凡由接待单位安排就餐的跨区域临时性公务出行人员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每批次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结算。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接待单位邀请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及公务卡刷卡消费POS机凭条或银行转账相关凭证等。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公务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

【互动】

“四风”问题  请您反映

如果您发现有党政机关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请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您可写信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或拨打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也可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cdi.gov.cn)举报信箱进行举报;还可下载“鹭岛清风”App客户端、关注“鹭岛清风”微信公众号,通过反“四风”一键通进行举报。

此外,您还可通过“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与市民评代表、相关媒体进行互动。请您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关注“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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