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见习记者 陈军 通讯员厦法宣)尽管近两年来厦门两级法院的案件受理总数大幅增长,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却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变化趋势。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保险纠纷审判情况通报会。 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2016年,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了2640件保险纠纷案,相较于前年减少了2215件,降幅达到45.62%。今年1月至6月的保险纠纷案件数量是1153件,预估全年还将继续减少12.65%。在案件类型上,特别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保险纠纷数量大幅下降。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勇说,保险纠纷案件减少的原因主要得益于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越来越多的保险理赔纠纷在进入法院前就得到了妥善解决,无需耗费多轮诉讼便可一次性定纷止争。 不过,在审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郝勇说,意外伤害保险的事实争议比较大,关于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当事人往往存在分歧。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投保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作为提供保险服务的专业机构,也应当对核实意外伤害保险事故的成因、性质承担提示、指导的义务。 |
相关阅读:
- [ 11-02]酸奶过期六天顾客求偿千元 法院判食杂店退还7.5元货款
- [ 11-01]再狡猾的老赖 也越不过思明法院执行局的“山峰”
- [ 10-26]思明法院全省首创“律法同行” 五名实习律师任法官助理
- [ 10-19]思明法院率先开通失信被执行人专属彩铃
- [ 10-11]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率先开通失信被执行人专属彩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