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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速交警发布六类高速公路易发伤亡事故案例

2017-10-28 07:35  陈小斌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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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现故障放三角警告牌

7月13日13时10分许,苏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上路,在泉州环城高速公路(官桥往南安方向)118km+100m附近,与因车辆故障停在第二车道的小车发生碰撞,导致驾驶员黄某本当场死亡、乘客黄某芳受伤。

交警提醒,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出现故障时,驾驶人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驶入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停放。如果车辆坏在行车道上难以移动,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牌,并立即报警,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擅闯高速公路行人被撞身亡

去年12月13日17时57分许,胡某驾驶小车行经沈海高速公路A道1899km+800m处时,碰撞到正横穿高速公路车道的行人王某惠,造成王某惠当场死亡。

交警提醒,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沿线居民不要擅自跨越护栏横穿高速公路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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