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员工将客户未上市产品图泄露引纠纷 致公司损失

2017-10-27 07:38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配文漫画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发送”键一点,客户未上市产品的机密被公之于众。待小辉(化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时,消息已经无法撤回。去年8月,小辉的一念之差让公司付出了100万元的代价。针对小辉该赔偿公司多少损失,海沧新阳司法所介入调解。

与网友交流时 不慎泄露涉密照片

小辉是海沧某公司的工程师,2016年入职,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双方之所以签保密协议,是因为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模具加工制造、塑胶制品加工制造、笔记本电脑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生产等,经常涉及客户未上市产品的机密。

作为该公司工程师,小辉确实提前知晓了一些未上市焦点产品的“秘密”。2016年,该公司一重要客户就将一款未上市保密产品———H产品后盖的生产任务交给了该公司,两公司也为此签订了保密协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