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厦门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单身居民的“专属福利”来了!昨日,记者从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办获悉,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即将推出,将于下周一起开启意向登记,申请的流程仍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值得一提的是,本批次将全部提供岛外一房型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1人户申请家庭。 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单身居民 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主要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单身居民(即1人户申请家庭)。不过仅仅是单身还不够,还需要满足年龄、住房和收入的相关条件。 据了解,若想要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还应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6年)收入均符合规定标准,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若满足上述年龄和住房困难标准,也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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