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林少蓉)倍受关注的“厦门摄影师状告林志颖侵权”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了。法院一审审结此案后,林志颖未上诉。10月18日,林志颖在他的微博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
朱庆福起诉
无法接受作品被娱乐化
此事的原由是,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发布了一条“2100万粉丝的礼物提前来啰!光头的我还是可以的(表情)”的微博,微博配发的是朱庆福的作品《中华男儿》,将原作品中的左起第三名战士换成了林志颖的头像。
今年2月22日,导报曾报道过这一案件。当时朱庆福声称“无法接受民族气节作品被娱乐化”,开始起诉林志颖。
法院判决
赔礼道歉并赔偿34.5万
9月8日,海淀法院一审审结了案。经法院判决,林志颖要在其新浪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72小时发表声明,向原告朱庆福赔礼道歉并赔偿朱庆福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开支律师费4万元和公证费5000元,合计34.5万元。
林志颖致歉
艺人需谨言慎行
18日17时27分,林志颖在他的微博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就2013年8月25日在他的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做公开致歉。他在致歉中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同时,他也表示,将遵照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置顶72小时致歉及相关赔付责任。他说:“身为一名演艺人员,更需谨言慎行,并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诚望大家以此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一审判决后,本以为林志颖可能会继续上诉,但此次的“致歉声明”,表明林志颖已放弃上诉。
朱庆福昨日对导报记者说:“对林志颖的致歉,表示接受。”他说,林志颖开始执行法院的判决,标志着这场四年前发生、维权历时近一年的官司将告一个段落。维权的道路漫长且艰难,打官司过程也是一个学法过程,通过此次的维权,希望能唤醒大家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愿大家都做守法好公民。
网友声音
知错就改 16万人点赞
从18日林志颖发表“致歉声明”截至20日15时,导报记者在林志颖的微博上,看到有16万人点赞。大多数网友对林志颖的行为给予肯定。
李歌止:作为一名演艺人员,更需谨言慎行,并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诚望大家以此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这大概就是我喜欢你的原因吧!我们一起做一个有担当的人。
老铁是你小姐姐:本是无心之失,但错了也要承担,会一直支持你的。
前路坎坷不言弃wky:我也经常从网络上用别人的图,如果告我都被告几百回了,不知者无罪,所有都只因为他是名人而已……愿都安好!
梦想丫宝:小志真的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对此,不少网友还是表示赞成的,表示虽然是无心之失,但是错了,也要承担责任,对这样事情进行了正式的道歉,对原作者表示歉意,也希望大家可以共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