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智能制造样板工厂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本报讯(记者王颖达)符合条件,建设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的企业,最高可获得一次性200万元的奖励。日前,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2017年厦门市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认定申报工作启动。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的项目需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建成,并符合《2017年厦门市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要求,同时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导向。 申报时限 网络申报2017年10月23日截止,书面材料提交10月30日截止。 奖励内容 被认定为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的企业,按照厦府办〔2017〕19号文要求,将获得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最高可获30万元扶持 本报讯(记者王颖达)如果您的企业已经通过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满两年,那么正好能赶上2017年度厦门市创新型企业认定的“末班车”。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获得认定的企业最高可获得30万元扶持资金。 申报条件 首次申报的企业应先申报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经过两年试点后,可申报市级创新型企业。企业须拥有近三年获得授权且有效的自主知识产权,且该自主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此外,申报条件还对近三年研发总额、研发人员学历、产品(服务)收入都有要求,具体申报信息可在市科技局官网查询。 申报时限 本次申报2017年10月31日截止。 奖励内容 通过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可获得20万元资金扶持,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可补足至30万元。创新型企业将优先获得各类创新项目、享受各级创新政策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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