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举措助力医疗改革 五年来,在厦门医改的推进过程中,医保部门的助力也功不可没。 2013年,医保部门将实现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服务范围,推动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现已覆盖全市所有社区和乡镇。 2013年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加成取消,诊查费提高。参保人员到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取消药品加成的费用平移计入提高的诊察费中并全部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2016年,医保部门协助市卫计委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后,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保定点门诊部就医,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由家庭医生推荐转诊的,住院医疗费不设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 此外,医保部门制定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拉大三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销比例,在各级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推动分级诊疗的进程。 医保部门还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发展,目前已将21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服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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