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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多管齐下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2017-10-07 12:29:09周运才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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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7日厦门讯(通讯员 周运才)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工作的重要领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带头节约能源资源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对于带动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节能领域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厦门市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紧密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按照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科学发展,提升保障服务;坚持率先示范,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坚持依法节能,提高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节能与效能建设并举,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发展。“十二五”时期,全区公共机构的水、电、单建人均能耗与“十一五”末相比,分别下降了17.37%、21.87%、13.87%,圆满完成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理念

据了解,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直以来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为“生态湖里”建设的一项重要环节,与其他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该局首先健全工作网络,成立了由副区长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协调推进工作。与此同时,还成立了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查小组,该小组成员由区文明办、区效能办、区节能办、区公共机构节能办组成,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全区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协调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与此同时,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营造浓厚氛围。他们不仅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借助宣传板报、电子显示屏、宣传条幅等平台进行“轰炸式”宣传,还结合“节能宣传周”,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宣传发放了4000多份节能知识手册、张贴画和节能小礼品,大力推广“135”出行方案,在机关大院有限空间内专门划设场地建设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地,并与区经信局组织节能企业进社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知识、垃圾分类等宣传,既传播了节约理念,普及了节能知识,又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自觉性。

不仅如此,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还严格督查考核。每年初,该局根据规划对各公共机构分别下达节能任务,层层予以分解落实,并将之纳入区“生态文明”和“效能”目标考核体系。组织不定期组织督查,对工作不力、制度不全、存在浪费现象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吴局长视察机关食堂

优化节能举措,推行绿色办公

公共机构节能重在平时,重在源头控制。对此,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结出“三大法宝”,坚持从细微处入手,在细节上下功夫,不断优化工作措施,提高节能实效。

注重抓好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耗计量和统计制度,重点针对水、电、油和建筑能耗等,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入手,全面加强能耗计量、记录和统计工作。开展“绿色照明”活动,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积极倡导无纸化办公。对办公车辆实行定点保险、加油和维修,进行单车核算。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了跑、冒、滴、漏现象。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从一点一滴做起,厉行节约,拒绝浪费。

坚持关口前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精神,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的空调、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大幅提高循环产品、可再生资源和节能无污染绿色产品的使用比例。

推行技术改造。累计投入600余万元对办公照明行节能改造。先后在高压室安装了110台能耗检测系统,对部门的用电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完成了区行政大楼玻璃贴膜、风光互补路灯、太阳能草坪灯、LED灯等项目改造。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区行政大楼地下车库照明系统进行了提升,以较小的投入,起了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

湖里区机关食堂举办特色菜肴选拔赛

规范节能行为,构建长效机制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从完善体制和机制入手,不断规范节能行为,提高节能标准,激发节能活力。

注重规划引领。2016年初,就制定了“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划坚持政策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量化目标,对节能管理的主要任务、措施等进行了综合布置和具体安排,并注重与国家有关政策和同级节能专项规划的有序衔接。同时,还根据综合规划,指导和督促全区各级公共机构制定年度节能计划,明确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切实增强了工作的有序性和计划性。

健全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全区各公共机构对执行情况的督查,对超出定额使用能源的单位,要求其作出说明,并责令整改。组织各公共机构依法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对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价,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完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了《厦门市湖里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意见》《厦门市湖里区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办法》等10多项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耗统计、节能考核、节能监察、节能采购等制度体系。以制度促管理,从管理中提高能源利用效益,起到了良性循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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