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网上高价倒卖鼓浪屿船票 一犯罪团伙被端

2017-10-07 08:07  房舒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厦公宣 记者 房舒) 国庆期间,厦门警方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打掉一个网上倒卖鼓浪屿船票的犯罪团伙,有力维护了厦门良好的旅游环境。

9月中旬,思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高价倒卖鼓浪屿船票,交易量较大。思明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开展深入调查,迅速查清一个专门在网上倒卖鼓浪屿船票的犯罪团伙。10月1日上午,专案组开展收网行动,在湖里华荣路一出租房里将王某彬(男,29岁)、古某燕(女,27岁)、陈某正(男,24岁)、郑某春(女,27岁)等4名福建泉州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用于倒卖船票的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经查,2015年底以来,王某彬伙同古某燕以开网店的形式,雇佣陈某正、郑某春作为客服工作人员,利用外地游客不了解鼓浪屿船票购买手续,用游客身份信息在网上实名购买船票后,再以每张120元至190元的高价向游客出售,从中牟利,涉案金额100万余元。目前,王某彬、古某燕因涉嫌倒卖船票罪被思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陈某正、郑某春被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和游客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船票,不要给不法分子高价倒卖的空间,共同维护厦门良好的旅游环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