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用温暖传递法治力量
集美区检察院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打造有温度的“检察蓝”
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正式实施以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司法救助案件专项小组,由检察长彭明武担任组长,亲自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多管齐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涉检信访生活困难群众依法及时得到救助,用司法温暖传递法治力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来,集美区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共计发放救助金74万元。这是我市检察机关在一年内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最多,救助人数最多,发放金额最多的司法救助活动。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许文华 图/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主动救助 明确救助范围
“谢谢检察官的帮助,是你们让我缓解了燃眉之急,看到生活还有希望……”当受害者母亲邹某从集美区检察院检察长彭明武手中接过5万元钱救助金时,眼角流下感动的泪水。
邹某来厦门务工20多年。2016年12月,邹某的两个儿子在集美被杨某、洪某等多人无故殴打,一夜之间,两个孩子全部住进医院,大儿子重伤一级、一级伤残(植物人),至今仍昏迷不醒。小儿子重伤一级、十级伤残。虽然犯罪嫌疑人都被逮捕,但却无法支付医疗费用。为了救治两个孩子,邹某把老家的房子卖了,还举家借债,但这一切,远远不够支付医药费。
集美区检察院检察长彭明武了解情况后,从实际情况为邹某安排了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并按照出台不久的《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耐心细致地为邹某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打消其心中对今后生活保障方面的疑虑。
这只是集美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中,真实而感人的故事之一。
在办理胡某强制医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胡某案发时因精神病症状的重度发作,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将妻子王某用刀砍死。后经鉴定为:胡某无刑事责任能力。胡某15岁的女儿胡某婷无人照顾,丧失生活来源,虽然成绩优异,却面临失学困境。
对此,集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其家属,及时帮助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经审查该案符合司法救助的基本条件,集美区检察院向胡某婷发放十余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其今后学习,生活提供帮助。
“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8款救助条件,均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我们将全力以赴帮助被救助人申请,这是我们的职责。通过救助,帮助受害群众摆脱生活困境,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彭明武表示,在实施《工作细则》过程中,集美区检察院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救助对象及其家庭困难情况,并逐一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人及时给予救助,做到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救助的转变。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集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发现和关注被害一方的利益和生活,情系百姓,始终保持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严格根据规定,对符合司法救助对象予以救助。
严格把关 规范救助程序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是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进行一次性救助。在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要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过关后,既做到保证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又确保规范执法到位。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救助。
王某某7岁儿子在其工作附近的鱼塘溺水死亡,因证据问题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了不立案处理。王某某向集美区检察院申诉并申请司法救助,案件承办人在接访王某某过程中初步确定其为司法救助对象,但在随后的深入调查走访中,发现相关单位曾以“救助金”名义向其及家人发放过救助款20余万元,这一事实符合不予救助的情形即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不再进行救助,取消了王某某司法救助对象资格。
对此,案件承办人通过向其解释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法理和条文以及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使王某某理解了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并表示不再上访。
深入调查 加强人文关怀
实地调查是司法救助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在实地调查过程中,虽然每一起案件都尚处于核实情况阶段,但集美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始终坚持“依法审核,慰问先行”的救济原则,将人文关怀带到每一个救助对象及其家庭中,不仅从经济上对他们进行慰问,解决他们的现实困难,更从精神上对他们进行抚慰,使他们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对未来的憧憬。
在办理丘某某司法救助案时,丘某某丈夫廖某、孩子,以及婆婆因车祸三人死亡的家庭惨剧,公公廖某某又因病已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低保为生,且丘某某本人怀孕在身,生活非常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检察长彭明武亲自接待丘某某,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当场表示一定会尽快给予办理司法救助,同时指示承办人还对丘某某的精神状况加以关注,专门到其所在社区调查走访,针对其思想状况与其谈心,逐渐打开她的心结,帮助其以正面、积极和乐观的心态面对今后的生活。
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控申办案组的工作人员对救助家庭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调查,为实施精准救助提供客观真实的内容。与此同时,传递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用司法力量传递法治温暖。每到一处,救助对象均对集美区检察院的工作作风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对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民生关怀表示衷心的感谢。
化解矛盾 提升执法公信力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化解社会矛盾,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是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有利于畅通案件“出口”,切实解决信访案件“终而不结”的问题。
集美区检察院实现了司法救助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发展,虽然囿于管辖范围问题,案件数量不多,但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高度重视细节。尤其在化解矛盾方面,不但注重规范办案,更加注重在办案过程中的释法说理和人文关怀。用耐心细致的说理,阐明法律规定,使救助对象能客观正视司法机关的裁判和处理,用贴心周到的关怀,让他们感受检察机关的温情和温暖,帮助他们摆脱案件产生的消极影响,力求做到既解决当事人困难,又能息诉罢访,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