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用温暖传递法治力量 集美区检察院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打造有温度的“检察蓝”
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正式实施以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司法救助案件专项小组,由检察长彭明武担任组长,亲自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多管齐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涉检信访生活困难群众依法及时得到救助,用司法温暖传递法治力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来,集美区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共计发放救助金74万元。这是我市检察机关在一年内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最多,救助人数最多,发放金额最多的司法救助活动。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许文华 图/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主动救助 明确救助范围 “谢谢检察官的帮助,是你们让我缓解了燃眉之急,看到生活还有希望……”当受害者母亲邹某从集美区检察院检察长彭明武手中接过5万元钱救助金时,眼角流下感动的泪水。 邹某来厦门务工20多年。2016年12月,邹某的两个儿子在集美被杨某、洪某等多人无故殴打,一夜之间,两个孩子全部住进医院,大儿子重伤一级、一级伤残(植物人),至今仍昏迷不醒。小儿子重伤一级、十级伤残。虽然犯罪嫌疑人都被逮捕,但却无法支付医疗费用。为了救治两个孩子,邹某把老家的房子卖了,还举家借债,但这一切,远远不够支付医药费。 集美区检察院检察长彭明武了解情况后,从实际情况为邹某安排了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并按照出台不久的《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耐心细致地为邹某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打消其心中对今后生活保障方面的疑虑。 这只是集美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中,真实而感人的故事之一。 在办理胡某强制医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胡某案发时因精神病症状的重度发作,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将妻子王某用刀砍死。后经鉴定为:胡某无刑事责任能力。胡某15岁的女儿胡某婷无人照顾,丧失生活来源,虽然成绩优异,却面临失学困境。 对此,集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其家属,及时帮助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经审查该案符合司法救助的基本条件,集美区检察院向胡某婷发放十余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其今后学习,生活提供帮助。 “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8款救助条件,均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我们将全力以赴帮助被救助人申请,这是我们的职责。通过救助,帮助受害群众摆脱生活困境,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彭明武表示,在实施《工作细则》过程中,集美区检察院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救助对象及其家庭困难情况,并逐一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人及时给予救助,做到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救助的转变。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集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发现和关注被害一方的利益和生活,情系百姓,始终保持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严格根据规定,对符合司法救助对象予以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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