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和工会经费组织“博饼”活动。 2.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或以现金、购物卡、代金券、高档奢侈品等形式发放工会福利。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购物卡、土特产、烟酒等节礼。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等。 6.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或者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7.严禁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及组织、参加“一桌餐”,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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