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市委反腐办下发通知 中秋国庆做到"八个严禁"

2017-09-26 09:00:50薄洁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八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和工会经费组织“博饼”活动。

2.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或以现金、购物卡、代金券、高档奢侈品等形式发放工会福利。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购物卡、土特产、烟酒等节礼。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等。

6.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或者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7.严禁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及组织、参加“一桌餐”,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