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事法院公开选任12名人民陪审员 报名从本月20日至10月19日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朱忠宝)昨日,记者从厦门海事法院获悉,厦门海事法院将面向全市公开选任12名人民陪审员。 有意者可在本月20日至10月19日期间,通过推荐和自荐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详情可登录厦门海事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xmhsfy.gov.cn)查询。 据介绍,担任厦门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28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同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另外,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以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文化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法律、海洋、渔业等海事审判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优先选任。 有意者可采取组织推荐或自荐报名两种方式报名。其中组织推荐,要求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厦门海事法院推荐。自荐方式,则是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由本人向厦门海事法院提出申请。 不明事宜可向厦门海事法院政治部查询,电话:0592-528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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