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共享单车实名认证存漏洞 身份证竟也被“共享”

2017-09-17 09:10  李姝徵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姝徵) “有人冒用我的身份注册了小黄车!”昨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共享单车的实名认证存在漏洞。只需输入姓名及对应的身份证号,即便不是本人的信息也可完成认证,顺利用车。随后,记者进行了调查。

【案例】

身份被冒用 无法注册共享单车

前日,家住在文灶的王女士,为方便出行,便在家门口扫起ofo共享单车二维码。从来没有使用过ofo共享单车的她开始首次注册:下载APP,缴纳押金……到了实名认证环节,才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已被冒用。“输入姓名和身份证显示已经注册。”她说。

急着用车的她,随后输入13岁儿子的身份证号和姓名,无须其他认证环节,即刻通过认证,顺利骑上共享单车。

事发后,王女士越想越不对劲。他人冒用自己的身份,也能通过共享单车的实名认证,注册成功。那么骑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或者产生影响信用的行为,是不是也要由她负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