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旅客携带1204盒“电子烟弹”入境 被海关查获

2017-09-13 21:56  翁华鸿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关查获电子烟烟弹进境案

厦门晚报讯(记者 翁华鸿)近日,厦门海关查获一起旅客超量携带电子烟烟弹进境案,查获某品牌电子烟烟弹1204盒。

当日上午8时许,一名从洛杉矶飞抵厦门的中国籍女性旅客推着4件大行李箱来到海关监管区。经过技术检查,海关关员发现其中两个行李箱内装有大量同类物品。

海关关员将行李箱打开并拿开表层衣物,满箱的某品牌电子烟烟弹映入眼帘。现场清点共计1204盒,市场价约20万元。

海关人士介绍,烟弹是电子烟的核心部件,由烟油注入容器内形成,主要用于辅助烟油雾化。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物品以5000元为限,超出合理、自用数量的物品,须依法办理申报手续。该旅客携带的烟弹明显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此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