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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出台“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2017-09-11 10:19:08张顺和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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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高新区出台“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企业创新获超级“大礼包”

东南网9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顺和 通讯员 郭伟 雷飏)近日,《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出台,这是火炬高新区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方面的首个综合性政策,也是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有力保障和支撑。

导报记者注意到,这些措施紧扣创新驱动的主题,围绕创新三要素(研发、人才、金融)进行了全方位部署,不仅力度空前,而且创新性十足,将有效推动高新区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

发明专利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厦门市级研发费用补助金额的基础上,给予企业60%的配套补贴(含市级政策中由高新区承担的部分)。

鼓励企业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以及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区将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每家企业仅奖励一次。

在发明专利方面,高新区企业在获得市级的专项资助后,还将获得每个专利资助总金额的50%作为一次性配套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专利资助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为鼓励重点企业聘用高级人才,措施中明确,对上一年度营收1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或上一年度营收5000万元(含)以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所聘用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将给予奖励;同时,不同级别的企业骨干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员工也有一定的生活补贴。

单项并购最高可奖励800万元

措施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企业或个人因投资收益所得对高新区财政实际贡献的90%分别给予奖励,连续五年。

同时,措施鼓励企业开展并购。对高新区内从事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完成的并购中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予以全额补贴,每家企业单项并购仅奖励一次,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对已获得相关市级补助的,高新区按照市级补助额度的30%予以配套奖励;对未获得市级补助的,经审核后,分别按照可享受政策并购金额的8%(并购境外企业)和4%(并购境内市外企业)补贴,每家企业单项并购仅奖励一次,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支持针对创新要素的并购,包括股权并购、资产并购和合并(兼并),而并不支持变相的不动产并购和关联交易。

解读

10条具体措施 5条是独创

有新意,有诚意,而且接地气,是火炬高新区出台这些新措施的重要特征。

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处处长倪杰表示,此次措施的出台,最大的意义在于刺激高新区企业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并充分利用科技金融的手段,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走向更高端的地位。

倪杰介绍,此次出台的10条具体措施中,有5条是高新区创新性的举措。

其中,措施特别突出了企业专利的维护,对处于有效状态的授权发明专利,将给予上一年度维护年费金额的40%作为补贴。

此外,措施也强化了企业借助“外脑”的积极性。对企业与本科(含)以上高校、国家/省/市级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院所合作设立专业或者定向培养全日制专业人才、共建研发平台,每家企业可获得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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