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7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刘玮)记者近日获悉,厦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这部法规的颁布将进一步推进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进程。
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治理的基石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人人参与,多部门共同推进的综合性系统项目,厦门已出台的《厦门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很少涉及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内容,对于如何规范分类行为,如何协同监管,以及对不规范的分类行为如何处罚,均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需要制定一部法规,对相关内容、行为、要求进行规范,并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等严格措施,为最终实现全民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保障。
《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2、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混入贝壳类、木竹类、废餐具等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
3、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
4、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搬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公布预约电话和收费标准。
据了解,湖里社区已经在辖区路边及小区里面都设有多个垃圾桶点位,居民只需要在家里进行正确分类后,提出来投放到对应颜色的垃圾桶里即可。为了提高居民参与率,湖里社区还设置了推行垃圾分类的积分奖励制度,分类正确的居民即可找督导员进行积分,集齐一定数量即可到社区居委会兑换奖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