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艳)你知道吗?城市信用也有“考试”,在全国200多个城市的最新“赶考”中,厦门获得全国第5名,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打造厦门信用“金招牌”,让百姓有更多获得感,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诚信厦门”建设作为一项打基础、谋全局、管长远的任务,纳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历经多年的持续推动,厦门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进入全面加速阶段,喜报频传:2016年获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2017年上半年荣获“城市信用建设创新奖”,信用监测排名全国第5,排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之后;根据第三方机构依据世行评价体系进行的评估,2016年厦门营商环境相当于全球经济体排名第40位的水平,比2014年上升21位。
信用建设,制度层面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厦门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以及40多个行业规章、规范性文件,逐步消除厦门信用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信用建设,信用信息必须加强互联共享。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厦门打破部门信息孤岛,构建“111222”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体框架,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至今年7月上旬,平台共汇集61个部门的3484项信用信息事项,629万余条信用记录,约1.69亿项信用信息量。
信用建设,信用监管必须加强机制创新。厦门政府部门率先用信,积极转变管理方式,优化服务,推广信用审查、实施分类监管、试点信用承诺制度、开展信用联合奖惩等一系列组合拳的推出,标志着厦门已经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
如今在厦门,信用建设与每一家企业、每一位市民密切相关。守信企业和个人将享受政务服务的便利,包括免押金、享受绿色通道、“诚信红包”等等,厦门对守信企业给予融资扶持,构建“政、银、企、社”四位一体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机制,至今年6月底,全市有3831家企业获得贷款74.91亿元。失信企业和个人则面临惩戒,各部门建立企业法人“黑名单制度”,截至今年4月已对27家公司的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开展了联合惩戒。针对“老赖”的联合惩戒措施达13类47项,工作生活处处受限。
“着力政策法规先行、着力强化平台支撑、着力创新信用监管、着力挖掘信用价值、着力保障措施、着眼厚植诚信文化,全市已初步营造‘人人关注信用’、‘守信事事好办、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厦门会晤在厦门召开,必将从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动厦门信用体系建设,厦门将紧抓机遇,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推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市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