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昨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厦门市同安区政协原副主席叶振杉(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振杉在担任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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