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亮眼政策 财政奖励鼓励建筑节能 如何让更多人认同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好处,并主动参与、推广?市建设局制定亮眼政策,以奖励形式激发多方积极性,“开拓”这块还不为太多人所熟悉的节能领域。 购买商品房,业主还能获得契税返还奖励,这样的好事就出现在厦门。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印发《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制定了绿色建筑财政奖励的发放标准,根据这个管理办法,对购买二、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契税的奖励。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同样有财政奖励——根据《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每平方米40元的财政奖励。 引入市场化运作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市建设局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来实现多方共赢——业主不需投入资金,由节能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先行投资节能改造,双方分享节能改造收益的同时,节能服务企业还能在改造完成并达到标准后申请财政奖励。 如厦门海关大楼节能改造项目就引进大型节能服务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对总关大楼能耗进行综合节能改造,这家公司为海关大楼的改造提供了全部技术和资金支持,还将从管理的角度来帮助业主实现节能。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公司与厦门海关将共同分享节能改造的收益。由于其项目节能率达到20%以上,厦门还将按每平方米40元进行补助,节能改造公司还能获得200万元的补助资金。 截至目前,厦门公开征集两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服务机构,并已向社会公布符合要求的47家节能服务机构名单,便于节能改造项目业主与服务机构实现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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