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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持续发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2017-07-28 08:08:44何无痕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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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近年来,厦门市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领导和支持党内问责工作,要求敢于唱黑脸、用好“撒手锏”,以强力问责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年来,全市共问责71个问题,涉及78人和3个党组织,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21人,党纪政纪处分18人,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常态化,不断推进管党治党“严紧硬”。

厘清问责依据 破解责任空转

翻开市纪委创设的《党风政风点评台》第二期,市纪委对市直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设审查情况的通报赫然在列:

“××部门没有根据自身职责对相关内容具体化,体现不出单位特色。”

“××单位班子其他成员,没有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对于这些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市纪委分管领导专门对其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尖锐指出问题,要求落实整改。

早在2016年年初,市纪委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设,清单制定出来后,如何对不落实的单位“亮剑”显得格外令人关注。

“市委常委集体约谈各区委班子和4个市直单位党组织成员,个别约谈10个被检查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检查组还约谈了174名镇街、区直部门、事业单位负责人。”

“全市各级党委(纪委)根据‘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严肃问责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共166人。”

在全市刚通报的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下称检查)情况中,几组约谈、问责数据不掖不藏,体现了市委的坚定决心。

压力传导之下,全市各区党委、纪委也纷纷行动起来,在制定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区级检查纷纷奔着问题去,个别约谈镇街、区直部门和区属国企主管99人,形成问题清单73份。

以问责激发担当,用制度保障问责。市纪委出台《关于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试行)》,重点规范追责的启动、调查、实施等程序,特别是在“谁提起”、界定量纪幅度、规范追责文书等环节探索创新,强化刚性约束。同时,建立了问责月报告、“双通报”等制度,强化制度落实的保障。

抓住问责主体 落板“关键少数”

近年来,厦门紧盯“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情况,开展一系列责任追究,避免出现“问下不问上”等问题。

2016年,市人防办发生涉及9人的系列腐败案件,其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据统计,《条例》实施以来,厦门已问责“一把手”36人,占问责总数近半数。其中市管干部21人,占问责总数的近30%。

与此同时,各级纪委聚焦履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将压力传导至党组织的“神经末梢”。集美区建设局下属的住宅建设办公室主任,长期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时任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负有领导责任,虽已调任仍给予诫勉。翔安区纪委查处翔安区马巷镇后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如何破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市纪委始终坚持手电筒对着自己照,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9名纪检干部严问责、真问责,徙木立信。其中,思明区中华街道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超标车辆,原街道纪工委书记虽已升迁,但因任职街道期间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仍然被诫勉问责。

启动终身问责 彻底打消“免责符”

退休几年了,仍被问责,调离原岗了,人走责在,《条例》出台前,这样的场景几乎不可想象,如今却真实发生在厦门26名领导干部身上。针对有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出现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压力传导不下去,责任落实上紧下松等问题,市委明确表示:问责没有过去式、空档期,职务变化、退休不再是“免责符”。

市民政局连续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原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副局长等2人虽已退休,但仍受到诫勉和通报问责。

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虽已退休,但在其任职期间,戒毒所发生违规发放补助慰问金问题,市纪委仍对其进行党纪立案。

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那些好面子,不敢真抓实管的干部,我们就要狠打板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明忠表示。

2017年3月,翔安区纪委在查处一起虾池发包转产中多人违纪违法案件时发现,吕塘社区党总支书记尽管意识到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两委干部可能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却没有及时提醒、制止,也没有向上级组织报告。这个“好面子”、不敢碰硬的社区党总支“一把手”最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责主体不把自己摆进去,就可能变成问责对象。”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失责必问成常态,倒逼‘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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