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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偷"车竟为让车主减租 经调解已还车交租金

2017-07-27 07:34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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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都是“套路”

在调解员的追问下,老张道出了隐情。据介绍,根据优惠政策,主动申请报废的车主将获得一笔可观的补贴。若老张不能及时去年检、报废,错过了这笔补贴,再购新车就得自己多掏钱了。

老张还告诉记者,阿军曾向其提出要降低、减免租金。他不仅要求月租从7300元降低至5000元,还要求免去2016年1月至今年1月的租金近10万元。“欺人太甚!”老张十分气愤。

这么说来,阿军的心思昭然若揭。他正是想利用补贴这点,逼迫老张作出退让,降低租金。经多方了解,调解员获悉,阿军的“套路”已有先例。报废期限将至,个别车主无奈做出了让步,改了合约,降了租金。这行为已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车主合法权益。

律师让的哥醒悟

随后,调解员辗转联系上了阿军。得知调解员的意图,阿军也大吐苦水。安抚完阿军,调解员指出其减免租金的要求太出格,不应采取过激行为,阿军却自认已把握尺度,其行为没有违法。

劝说无效,调解员请来了律师,用专业知识向阿军说明,擅自将车开出省外并逼迫车主减免租金属于胁迫行为,已涉嫌违法。若走司法程序,阿军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届时,他不仅要损失14万押金,还须另附罚款。律师终于让阿军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调解员不断劝说阿军尽快将车开回厦门,争取私下调解解决争端。另一边,调解员也建议老张考虑到阿军家的经济情况适当减少租金。最终,经调解员几番协调,阿军将车开回了厦门,并支付了所欠租金73000元及违约金20000元,双方就此解除了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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