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烈性犬将没收罚款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实行养犬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在本经济特区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业能力的个人,可申请养犬,但每户只能饲养一只犬。 要注意的是,有28个品种的烈性犬在厦禁养,分别是: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狗、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牛头梗、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意大利扭玻利顿、斯塔福、阿富汗猎犬、波音达犬、威玛猎犬、雪达犬、寻血猎犬、巴仙吉犬、英国斗牛犬、秋田犬、纽芬兰犬、贝林登梗、凯丽蓝梗、中华田园犬(土狗)。 市民如果违规饲养以上烈性犬,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周六也可以办证 市民虽可养犬,但不能任性。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无证养犬或未定期免疫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厦门市范围内养犬免疫和登记办证实行“一站式”服务,原分别隶属思明、湖里公安分局的办证窗口实行合署办公,统一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办证地点(莲前西路115号一楼)进行“一站式”免疫和登记办证。为方便市民办证,增加周六全天为办证时间。 办理犬证如何收费?根据规定,第一年800元/只、年;第二年起200元/只、年,导盲犬、助残犬经认定后免收管理服务费。 此外,犬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4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60厘米的大型犬,不属于28种禁养的大型犬,也可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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