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凌晨,两个“黑车”司机强迫一名年近七旬的老人接受他们的“高价乘车服务”,老人不肯接受,他们竟殴打老人致其轻伤。近日,这两名“黑车”司机因犯强迫交易罪在集美法院受到审判。 被告人李某与张某都是在厦门驾驶私家车载客的“黑车”司机,均来自安徽。 去年8月一天的凌晨,李某、张某在杏林高速路口候客。年近七旬的徐老汉(化名)从长途大巴下车后要前往漳州龙海。询问车费后,徐老汉嫌张某报价高,坐上了李某驾驶的小轿车的副驾驶座,而张某也跟着坐到该车的后座。途中,李某、张某与徐老汉协商车费不成,李某停车拿出甩棍敲打徐老汉脸部,而张某则用手殴打徐老汉,两人强迫徐老汉接受“200元送到厦门北站附近”的价格。到北站后李某与张某平分赃款200元。 当天,李某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害人徐老汉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近日,集美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张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其中李某有多次前科应从重处罚。因此,一审分别判处李某和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并各处罚金2000元,还责令他们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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