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实习生 姚旺 通讯员 湖法宣)婚宴原本是喜事,却因酒店服务出现失误一波三折。不但把“二楼”错写成“三楼”,让很多亲友走错了场地,还把新娘的名字写错了。 近日,酒店以拖欠婚宴尾款为由,将新郎的父亲告上法庭。最终,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酒店服务存在瑕疵,被告可免付服务费。 被告老薛家住湖里区,之前他和湖里区一家酒店签订了一份《喜宴协议书》,约定今年年初在酒店给儿子小薛举办婚宴。菜金每桌3999元,此外还约定加收8%服务费,每头价值550元的烤乳猪也需要另付。 据老薛说,酒店向老薛提供的寄给宾客的请柬上印的婚宴地址是酒店“二楼”,但到了婚礼当天,酒店的现场指示牌上写的却是“三楼”,一字之差误导了亲朋好友,导致很多人走错了场地。而且,在酒店提供的《喜宴协议书》上,甚至还把新娘的名字印成了另外一个人。 婚宴上,老薛还发现,原本寓意“鸿运年年”的烤乳猪在端上桌时竟然缺头少尾,他认为这样不完整的菜品“严重背离婚礼的民俗”。 当时,酒店餐饮部经理向老薛承诺,由于酒店存在过失,老薛的服务费全免。 然而,近日酒店又以老薛未付足婚宴消费款为由将他告了。酒店起诉称,老薛所办婚宴共消费菜金10万多元,还要支付酒店服务费7436.84元,合计112962元。因老薛已经支付了95000元,尚欠17962元。因此酒店请求法院判令老薛支付17962元欠款。 老薛反驳说,酒店在提供婚宴服务时存在严重过失,给婚宴宾客带来了很不好的印象,应赔偿精神损失。而且已向他承诺“服务费全免”,现在却又请求支付服务费,属于违背承诺。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老薛补付酒店菜金10525元,免付酒店要求的7436.84元服务费。 法官说,因酒店提供服务存在瑕疵,所以老薛据此要求减免服务费用,是合理的。而在双方交涉过程中,酒店餐饮部经理承诺免收服务费,这一承诺也应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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